金錢其實是這樣的:未必萬能,但往往也缺之不能。 用錢的分寸,又可分為必須和情趣這大兩種。前者乃基本必須花費〔但基本標準往往也因人而異差好多〕後者則為增添生活情趣。只要兩人相去不遠,都可以討論妥協;但相距過遠,卻是難以跨越的大障礙。 金錢觀相去太遠,事事相違,事事爭執,既傷尊嚴又傷感情,很難平和共存。 Tags: 7 comments 306 likes 13 shares Share this: 廖輝英 About author 廖輝英,生於台灣台中縣豐原市,中學就讀於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,畢業於台灣大學中文系,為當代知名作家。大學畢業後先以文案身份服務於廣告公司,自1980年代屢獲文學獎而活躍於文壇。擅寫女性在社會變遷中的處境,至今已有不少作品被改編為電影或電視劇。目前亦活躍於螢光幕前,更曾發展之多元性。 29607 followers 28569 likes View all posts